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

省電燈泡並不省電



 


省電燈泡並不省電


2008-11-03


【林憲德《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台灣建築中心綠建築委員會召集人》】


 


您知道嗎,省電燈泡並不省電,而我政府為了節能減碳,卻高喊要「改用省電燈泡」,簡直是荒唐無稽。事實上,省電燈泡只比愛迪生發明的鎢絲燈泡省一點電而已,比現在台灣大量普及的PL燈、日光燈或T5燈管都耗電,要百姓「改用省電燈泡」,簡直是退化落伍、浪費能源而已。


「改用省電燈泡」是美國人的口號,因為他們大部分家庭到現在還使用鎢絲燈泡,因此勸他們「改用省電燈泡」是功德一件。然而,台灣人是很節儉的,他們老早改用比省電燈泡還省電的日光燈了,叫他們「改用省電燈泡」,是嚴重的錯誤。


 


根據本人調查,台灣家庭平均每戶分別使用十三.四根日光燈管與四.六個PL燈,另外也使用了四.八個省電燈泡與四.二個鎢絲燈泡。亦即,目前的家庭已經有近七成的燈具都已採用比省電燈泡更省電的日光燈與PL燈,叫他們「改用省電燈泡」豈非倒行逆施?


 


省電燈泡是屬於「螢光燈系」的一種,與日光燈管一樣,以氣體放電產生的紫外線照射管壁的螢光粉而發光。它和傳統的鎢絲燈泡相比,省電三至五倍,壽命提高五至六倍,所以才冠上「省電」兩個字,但它與一般日光燈相比,則是更短命、更耗電的。


 


以螢光燈系效率言,通常越短、越彎曲、越變形、越外加玻璃罩的光源,其效率就越差,偏偏市面上所謂省電燈泡就是這些扭曲變形的小燈,盡是一些低效率的日光燈。在相同亮度下,省電燈泡比日光燈幾乎浪費了三成電力。你說,政府能叫人「改用省電燈泡」嗎?


 


當然,目前最通用的日光燈,也並非高效率的好光源,因為它每秒頻閃六十次、演色性差,會妨礙視力,造成偏頭痛的症狀。現在最應該推廣的是一種更省電、高品質、更環保的T5燈管照明技術。所謂T5燈管,也是一種「螢光燈系」燈,其口徑有如香菸,其發光效率大約是日光燈管的一.七倍,遠比省電燈泡與LED燈省電;其使用壽命為傳統燈管的四、五倍;其使用的汞是一種合金,當燈管破裂時即呈固態,較不會汙染環境。